10月1日實施 北京市《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規范》(DB11/T 1736-2020)發布
更新時間:2020-07-09 09:15
來源: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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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經北京市市場監督局批準北京市發布《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規范》(DB11/T 1736-2020),標準將于10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適用于所有使用有機溶劑的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的規范管理。標準規定了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有機溶劑使用及操作規范有機廢氣收集及凈化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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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附件閱讀:《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規范》(DB11/T 1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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